我一晃从事向导十多年了,几乎每个月都要带客人上山徒步。 这十多年里,也遇到了各种险性,幸运的是每次都有惊无险。仅有的一次,是客人在山上心梗发作死亡,但最后死者家属没有找我赔偿,也算幸运。 但我一直想搞清楚一个问题,我和客人签了免责协议,万一出现伤亡事故,我作为向导,真的可以免责吗?请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发自8264手机版 m.8264.com |
本帖最后由 smile3 于 2023-3-13 22:33 编辑 这个问题已经原来越清晰了,十几年前开始出现:领队在户外活动中是否可以免责 ? AA制户外活动免责的条件:1,领队不是盈利活动,他仅仅是活动联络人角色; 2,领队和其他队员在活动过程中均无明显过错; 3,出现状况后,进行了必要的、力所能及的救助行为; 如果上述三条都满足,那么领队是免责的,否则视实际情况还是需要承担不等的责任; 免责条款在死亡事故中是无效的,还要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毕竟我们没有任何权利在活动中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领队和队员签署了免责条款,也不能任性而为。 非AA制户外活动,领队无法免责,情况会变得复杂得多,但以下情况可以减轻领队的责任负担: 1,在出发前对活动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注意事项进行了提醒,并告知处理预案;尤其提示身体已有部分疾病的人士,不适合参加活动; 2,队员出现违规行为并不听劝阻执意而行,领队无责; 3,对相关风险有明确预案并做了相应的准备,做到了全力救助; 4,领队没有明显过错; 5,购买相关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即活动出事、法院判定领队赔偿,在保险赔偿范围内可以由保险支出这个费用而领队无需支付费用)。领队也可以为每位队员购买专门的户外保险(注意条款,有的不承保本地范围,有的不承保探险活动或对某些高风险活动明确不承保(如潜水)、高原反应、猝死等等),以减轻出现事故后的压力。 回到楼主的话题: 1,你是向导,可以准备一份合同(比如带路服务合同),并在条款中说明,本人只负责XX路段的带路服务,并做相关风险提示,告知行走路线和营地范围,收取合理的费用(根据当地人均生活水平,每天200~1000元之间均可认为合理)。超出此服务范围的要求不在本人服务范围之内,也无需承担超范围而产生的责任; 2,其他时间你和队友是平等的,你也不是他们的领队,他们队伍可以有别的领队,或者队伍可以无领队、大家纯属约伴,遇事协商而无强制,也无需对他人的安全负责,当然,出现状况的时候大家还是可以尽力救助的,毕竟是一起出来的人类。 |
1、检察机关一般不会公诉你。如果你最低限度的“免责”指的是这个的话。 2、如果你的意思是,受害者或者其家属告你,要求担责赔偿的话,法庭怎么判?这就不能一概而论的,要看具体情况,比如这种风险你能否合理预料到,等等,也要看法官大人的心情。比方说把游客带到一个相当危险,完全不符合游客能力的地方去,即使事前游客签了一个一般的免责协议,你可能还是要担责的。 3、现在向导免责的办法是出发前和游客一起录视频,说自己阻止游客前往,但是游客执意要去,自己不得不跟在后面万一出事可以援救一把,但是救不了也没办法等等。当然这样做一方面是你脸皮要够厚,另一方面就可能把胆小的游客直接吓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