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南部山区户外探险活动安全 管理工作方案 随着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户外运动逐渐成为群众喜爱的运动方式,户外运动产业快速发展,呼图壁县自然风光秀丽,尤其是被称为"全国经典徒步"线路的狼塔徒步线路备受户外爱好者的关注,每年徒步穿越人数达数千人,同时也增大了出游探险安全风险。为切实加强户外旅游和探险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一、极端天气应急准备 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主动做好风险提示,接到强降雨和地质灾害预警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部门工作职责,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公安、交通、文旅、乡镇负责在重要路段、景区景点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温馨提示,引导游客和户外探险者安全理性出游,遇到险情保持冷静,及时避险和撤离。(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天东局呼图壁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雀尔沟镇、石梯子乡) 二、户外探险活动报备登记工作 户外探险和旅游活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团队安全责任。在我县境内开展户外探险活动的,需在县文广旅局或者县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户外探险机构组织,并为活动参与者投保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县民政局负责对县内户外协会进行审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协会组织及时清理。开展户外探险运动必须配备专业领队(持有地市级以上文旅部门颁发的户外领队或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及救助人员。配备户外探险活动安全器材、通讯(卫星电话、GPS导航)、医疗等基本装备。各户外探险团体在开展户外探险活动前,需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包括进出活动区域的路线、时间、人员安排以及保障措施、应急方案、风险评估等,并提前7日到县文广旅局和活动关联乡镇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探险类活动。在户外探险活动中发生危险,组织者和参加者应当及时启动自救预案,采取有效的救助和处置措施,需要外部救援的,应当及时向专业救援团体请求救援,专业救援团体难以完成救援任务的,应及时向当地zf报告。(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呼河管理处、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和乡镇要切实加强对山地、峡谷、溪流、河道等危险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和管理,明确责任人,加强安全教育,设立安全警示牌。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做好雨情、水情、山洪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发布,极端天气情况下严禁任何户外探险活动。要加强在水库、山塘、河流等涉水区域进行游泳、捕鱼、划船等涉水活动的管理,发现涉水活动及时予以劝阻。要紧急排查易发多发险情的涉水景点以及滩涂、峡谷等野外风景区域,做好警示提示,严防游客私自进入引发事故。各旅游景区、景点要加强对景区内易发生落石、崩塌、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部位的检测、防范,设置安全提醒标识标牌,在突发暴雨洪灾和极端天气时要及时关停景区、景点。(责任单位:呼河管理处、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广旅局,配合单位:雀尔沟镇、石梯子乡) 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加强对旅游客车的安全检查,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引导旅游车辆及时避险,及时发布道路交通信息。县交通局要及时掌握南部山区道路情况,制作相关指示和宣传牌,排查乡村道路情况,制作道路交通导览图。(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五、人员信息登记和巡查工作 天东局呼图壁分局、县公安局负责对209县道、白杨沟、小东沟等路段卡点进行检查和巡查工作,雀尔沟镇、石梯子乡负责做好狼塔古道、小东沟、苇子沟、石屋山庄等景点和入山道路的巡查和人员管理,认真查看报备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劝返。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煤矿企业开展对户外探险人员安全提示及线索上报工作。各单位、乡镇对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天东局呼图壁分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旅局等相关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天东局呼图壁分局,雀尔沟镇、石梯子乡,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文广旅局) 六、险情预防、处置及值班值守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联络对接专业救援队伍,提高应急处突和援救能力。乡镇要掌握熟悉当地地形和环境的群众数量,组建救援小分队,接到户外救援报告,组织营救力量实施联动救援。如发生险情隐患苗头,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部署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遇极端天气时,zf和公安、应急、林草、文旅等部门负责人要及时组织调度会商,确保险情、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雀尔沟镇、石梯子乡,配合单位:天东局呼图壁分局、县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广旅局、县交通局) 七、新闻宣传及舆情管控工作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信办、融媒体中心负责通过多媒体方式对户外探险活动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关于户外探险活动安全提示、道路交通管控、极端天气预报等公告信息,制作推广户外探险安全小知识;县委网信办及时处理关于针对户外探险政策、安全事故等负面信息。(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单位:文广旅局、雀尔沟镇、石梯子乡) 八、落实安全救助激励政策 对在户外探险活动出现安全事故时能够主动提供具有实效性线索的个人给予500元资金奖励;对参与援助工作且有重大贡献的群众给予1000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雀尔沟镇、石梯子乡) 附件:呼图壁县户外探险活动报备清单 呼图壁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5日 附件 呼图壁县户外探险活动报备清单 1.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文广旅局登记注册的户外探险机构组织的俱乐部或者协会的注册证书,注册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供专业领队(持有地市级以上文旅部门核发的户外领队或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及救助人员身份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具体活动计划,并提供进出活动区域的路线, 例如:徒步狼塔A线路线; 2023年8月1日早上09:00由呼图壁县林场三工队出发至106煤矿,徒步25km,预计用时9小时,逗留时长为1天,活动结束后,于8月3日下午19:00前返回呼图壁县林场。 4.提供物资清单,例如: (1)配备通讯:卫星电话、对讲机、GPS航等基本装备; (2)户外着装:硬壳,软壳,羽绒服,棉服,排汗速干、防泼水与薄膜防水性能的服装,高腰徒步鞋、帽子; (3)装备:防水打火机、卡扣、绳索、安全带、下降器、主锁、上升器、登山杖、冰镐等装备; (4)露营装备:帐篷、防潮垫、睡袋以及食物清单等。 5.提供参加活动团队人员名单(详细记载队员的名字、住址、出生年月日、血型、病史、工作单位、紧急联络人及电话等),在名单中标清人员职责,例如: (1)组织者 (2)总领队 (3)救助人员 (4)收队人员 (5)协调人员 以及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为工作人员及活动参与人员购买足额投保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名单及票据、签订告知义务书原件和复印件; 7.提供安全应急保障措施、医疗救护应急方案等资料; 8.熟知专业救援团体、公安机关、文广旅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