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救援队200无名 的帖子 能啊,这主意不错。前提是你能跟大家解释一下两个问题的话,支持的人会更多。 一是在活动中也不指望大家去捡山上遗留的垃圾,但至少要做到自己不留垃圾在鳌太,大家不都标榜只留下脚印只带走照片的吗? 二是经费来源是什么?是否会从公共的救援基金里出,救援基金是否可以用于此类活动。 我认为作为邀请和主办者,就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做些解答也是应该的。另外,别动不动就指责或讥讽别人,这和一个有大爱之心的救援者身份不符。 |
太白县政府出了这么个公告,大家看见没有,必须要登记的呀。 公 告 太白山、鳌山分别属我国内陆青藏高原以东第一高峰和第二高峰,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景观以“雄、奇、险、秀、幽”而著称,特别是境内遗存的冰川是西安、宝鸡、咸阳等关中城市的饮用水源地。 近年来,随着户外运动的蓬勃发展,太白山、鳌山穿越已成为国内顶级户外穿越探险的一条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加强区内生态保护,限制频繁的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户外运动爱好者人身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太白山、鳌山海拔高,山势陡峭险峻,峰顶空气稀薄,气候变化无常,穿越线路崎岖复杂,来此攀登及户外运动极易引发意外事故。为此,自即日起,禁止所有户外运动爱好者随意组织和发起登山活动。 二、确需在太白县境内组织开展登山的团队,必须要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织,并配有具有资质的专业领队和相关装备,提前一周向太白县生态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备案后方可登山。所有登山人员不准携带火种、管制dao具和危险物品上山,以防意外发生。登山活动结束后,组织单位应及时向审批部门报告登山情况。 三、对违反规定的组织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罚。对因组织不力,管理不到位而引发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组织单位的相关责任。 四、境外(国外)人员一律不得在太白县行政管辖区域内参加任何登山活动。 特此公告 太白县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