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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失去的净土--贺兰山[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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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23:33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8264户外保险频道

普通登山

¥50/
  • 开始时间:2011-03-19 至 2011-03-19 商定
  • 活动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小口子
  • 集合地点:
  • 性别别: 不限
  • 活动性质: 未选择
  • 报名截止:2011-03-16
11 报名人数
本帖最后由 舒马赫nx 于 2011-3-30 08:26 编辑

亲爱的驴友们:
绿水青山、花香鸟语、清新湿润的空气在向我们招手,贺兰山是我们宁夏驴子心中的家园。每次进山,我们驴子们都在向只留下脚印,只带走照片努力着。但当我们走在崎岖的山路上,满眼美景中总有不和谐的音符出现,那些躺在花丛中、清水边的垃圾不时映入眼帘,让我们的内心为之颤动、为之愤怒。我们应该把净化贺兰的行动落到实处,早日还它原貌,追回失去的净土。
活动时间:见上面
活动地点:同上
集合地:银川市西夏区八一车场
集合时间:3月19日早9:00
交通方式:早9:00八一车场集合后,统一在八一车场打车上小口子.下山后徙步到沿山路口坐班车返银.
食品:自备一顿午餐便餐。二升水。
装备:当天返回不露营,穿登山鞋。休闲服饰。登山杖。一个超大号垃圾袋。
免责声明:本次活动为非营利AA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见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发起人除接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及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活动过程中及往返路途发生任何问题与同行人员及车辆无关,自行承担。
活动费用根据每次出行的整体费在结束时完全AA。不做任何结余。
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发起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他人代报名的,如参加者本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发起人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请自行购买保险

发表于 2011-3-9 23:43 2 只看该作者
坐在沙发上占坑哈!{:4_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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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07:13 3 只看该作者
19号好像是星期六,去不了...遗憾。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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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08:20 4 只看该作者
要参加人力资源师培训。。。去不了了,大家玩好。。。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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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09:24 5 只看该作者
{:4_108:}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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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0:27 6 只看该作者
先坐个小板凳吧~下周定!!!{:5_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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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4:15 7 只看该作者
现在还不好决定,争取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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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9:20 8 只看该作者
舒马赫nx 发表于 2011-3-9 23:33 亲爱的驴友们:绿水青山、花香鸟语、清新湿润的空气在向我们招手,贺兰山是我们宁夏驴子心中的家园。每次 ... ...

争取去,也很想去,占个卧。去的话两人。
发表于 2011-3-10 21:55 9 只看该作者
下周定,应该能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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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1 09:46 10 只看该作者
呃,这周要出差,可能去不了了,无奈,郁闷,好不容易有活动了,又全赶一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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