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宁静の夏天 于 2014-5-26 16:58 编辑 每周三,爬香山,一种坚持不懈的锻炼!持之以恒,勇者胜! 为了让有兴趣有时间的同学能在非周末也能享受到爬山的乐趣,所以非周末安排简单的夜爬活动! 领队: 夏天 13552372255 QQ: 103794762; 手台频率:436.425 活动时间2011年全年每周 星期三晚19:00-21:30 集合时间:2011年5月4日晚18:50 集合地点:香山邮局门口8264大黄旗! -------------------------------- 夜爬花絮 活动地点:香山邮局—好汉坡—打鹰哇—懒汉破—香山邮局; 活动交通:公交刷卡; 活动类型:夜爬活动; 活动级别:不运动之上班族 注:全长约10公里左右活动强度不大; 必备装备:手电或头灯,登山鞋,饮用水一瓶 免责声明 本次活动为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总领队、财务官。请您仔细阅读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行程安排 18:50香山邮局门口,集合 19:00 出发,好汉坡上山(人到齐,就早些出发) 20:00 打鹰洼,懒汉坡下山 21:30 香山邮局,活动结束 可选: 1)食品、水壶、水袋、塑料袋、尽量轻装,少产生垃圾。 2)冲锋/防风衣裤、冲锋巾、毛巾、登山鞋、护膝、手套、雨具、帽子、围巾; 3)GPS、电台、手机、相机、DV、备用电池、指南针、登山杖、眼镜、头灯、手电、dao具、多功能刀、绳索等户外其他工具。 4)相应药品:防风防雨防晒、中暑风寒药品、创可贴、止痛剂、三角带、绷带、急救包。 5)团结互助、乐观向上、阳光快乐的心态:) 强度提示 线路强度:一级 活动级别:1A 报名须知 01、请看好活动在报名,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本次活动提示等。户外有风险,报名需慎重。 02、领队有挑选队员的权利,并不做任何解释。 03、要求有一定的户外经历、心理、思想、能力、装备的充分准备。 04、拉链活动不支持外挂,休闲活动支持外挂和空降 05、对于隐瞒自身身体及其它真实情况者,责任一律自负 06、本次活动为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 07、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 08、参与者报名格式:ID/真实姓名(应急联系人)/联系电话(应急联系电话)/居住区域 09、本活动为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仅限同好自愿报名,共同参与。 10、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 11、热爱户外的朋友应该根据自身条件参加相对应的人身保险和户外类商业保险。 12、喜欢独来独往的,娇气的,没有时间观念,自我表现的,及无集体观念的,请勿报名。 13、行程中,遇到不确定因素,为了大家的安全,领队有权利改变线路,并不做任何解释。 14、发起人和活动参与人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15、您明确知道参与户外运动只能相对增强心肺功能锻炼,并随个体差异不同会必然造成身体之物理及其他损伤。 16、参与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律谢绝未成年人、代替报名及有身体健康问题或有突发病史者。 17、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发起人和其他参加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 18、参与者应该知道户外运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 19、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 20、如体力不支等身体情况和其他意外情况,请及时报告领队组,并申请安全下撤路线。 21、报名参加者同意在本次活动中接受活动召集及领队的安排,包括更改行程和线路。 22、领队组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23、报名后如中途退出,也会被要求分摊活动费用全部(不能由于你的不守约,造成别人的费用上升)。 24、注意环保,不乱扔垃圾,把自己的脚印留下,把自己的垃圾带走。 25、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和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