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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小长假《浪漫海滩》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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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9 22:22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End。 于 2011-5-9 22:25 编辑

端午小长假《浪漫海滩》之旅

活动时间:2011年6月4—6日
活动地点:广西北海

活动主题:野营、腐败                                               
活动组织:断肠人户外

群号:33109319

活动级别:低强度,低度危险
活动内容:野营, 冲浪,吹风、看日出

集合时间:2011年6月4日早上8:00
集合地点:广西南宁市火车站

交通工具:包车+乘车
召集人数:30人(人满即止)
报名日期:从现在到6月1日止
报名方式:只接受群内跟贴报名


活动费用:AA每人预交300元(包括往返车费、吃、喝以及所需公共开支。……但不包括在集体以外的个人花费)自备零食(干粮,火腿,肉干等等)


活动咨询:中堂阿三 15607710206阿皮15177195250

装备要求:普通露营装备(背包帐篷防潮垫、夏季睡袋头灯手电、相机、帽子,水壶,太阳镜。泳衣泳裤、拖鞋,吃喝的家伙、防蚊药品,防晒药品,个人用品.备用药品(根据各人身体状况决定)

活动内容:

4号:8点火车站集合,12点到达北海。采购食物。自己解决中餐后参观海洋之窗(待定)。直接杀到露营点。开始干吗干吗了。

5号:早上看日出,收营逛北海老街。感受了城市的热闹,再找一个安静地方。听听大海的呢喃。直接到海底森林红树林。中午在镇上吃那里的鸭饭,非常的地道。下午到达营地,抓鱼,挖蟹,捶生蚝。晚上想干嘛干嘛去。。

6号:想看不一样日出就早起,那里有个盐场,再早起就可以去看看盐是怎么做的。大概4点左右收盐。中饭后从海平线走,看渔家美女挖沙虫。然后。。。。。回来。。。。南宁。

发表于 2011-5-9 22:24 2 只看该作者
                              

                              

北部湾广场

红树林是热带、亚热带海岸潮间带特有的胎生木本植物群落,素有"海上森林"之称,幽秘神奇、倚海而生,随潮涨而隐、潮退而现,是国家级重点保护的珍稀植物。北海山口镇的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位于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境内,海岸线长50公里,面积8000公顷,光热充足,港湾深入内陆,封闭好,海水污染程度低,理化性质稳定,滩涂淤泥肥沃,适宜于红树林生长,保护红树林面积为7.2平方公里,共有红海榄树、秋茄、桐花树等12种红树林植物,是广西乃至全国大陆海岸发育良好,连片大,结构较典型,保护较完整的红树林区。

1990年10月被国务院列入首批国家五个海洋自然保护区之一。1991年5月被国家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为"国家级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

该自然保护区新近又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

发表于 2011-5-9 22:24 3 只看该作者

                              

注意事项:
  1、因本次活动是AA休闲的户外活动,途中会遇到很多不可预料的事情,希望大家有心理准备.
  2、本次活动属自费自愿参加,参与活动人员须身体健康,没有各种不适宜参加户外运动的疾病。
  3、安全第一,不做无把握的冒险;团结全体,相互帮助;参与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因不听指挥而发生意外事故及后果组织方概不负责。
  4、背包重量应控制在自己体重的三分之一以下,在保证携带有用物品的同时,尽量减轻背包的重量。
  5、尽量不携带金属、塑料等不易溶解包装的食品进入海滩,活动产生的垃圾一律带离,做到“留下的只是你的脚印,带走的只是你的留影”。

                     
免责声明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论坛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论坛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论坛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论坛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51*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本论坛和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本论坛和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本论坛或发起人的经营行为,本论坛和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论坛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本论坛和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论坛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参加者需统一购买户外保险。

8、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退出本次活动。

发表于 2011-5-10 06:04 4 只看该作者
嘿嘿。。。你和我的计划一样哈。
我也是端午带队去北海啊。
不过我带的不是露营啊,
因为里面很多是学生啊,所以自助游啊。
攻略现在不会上在贴吧里,但是群里面已经备案了。
这星期自己先去北海探路。把吃住行查好。
回来给组织啊。 END。你是那里的!!!

到时候北海见!!!!
发表于 2011-5-10 09:49 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露歪歪 的帖子

南宁的、到时北海偶遇噢,呵呵呵
发表于 2011-5-11 13:03 6 只看该作者
{:5_131:}{:5_131:}{:5_131:}
发表于 2011-5-12 01:59 7 只看该作者
{:5_160:} 我是长沙的。。你从南宁带队去北海。我从长沙带队去。哦也。。。
到时候,,还能遇到,,真美妙的事情。。
  
发表于 2011-5-16 00:16 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露歪歪 的帖子

呵呵,不错
发表于 2011-5-16 00:17 9 只看该作者
海边沐浴阳光
发表于 2011-5-23 15:40 10 只看该作者
端午快到咯!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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