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网友的文章,在此我作为事情本身的焦点出来也说几句,我就是文中说的M,我不想去争论什么,比赛的过程全程进行了录象,所有的一切都有证据,我只是说出文章中说的所谓的“问题”的真相,所有这些都可以找另外的参加者C来确认。 一、在决赛中是我首先攀登难度较大的线路,而非C,不会是作者认错人了吧,交换赛道后我直道完成后C还未出屋檐,并非作者说成绩一样,估计是作者把人看反了吧。 二、比赛完后裁判的成绩公布后对方竟然领先两秒,我提出异议,在我坚持下裁判看了录象,也承认了开表出现了问题。在此过程中我没有去影响裁判的判断,通过华娱卫视拍摄的录象里看出是我取得了领先,之后裁判却通知重赛。之后C提出不进行对抗,而是两个人分别进行攀登,而裁判又同意了这样的决定。 三、在最后攀登中我之所以停止攀登是因为指点转动并断裂,现场裁判也已经确认并更换了支点,而非我失误后受照顾而重新攀登。 四、至于C抢跑我想到场的所有人除了我们作者外没有人会看不出有多么明显。如果按照比赛规则抢跑两次就没有了比赛资格,但对方却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可以继续参加比赛。我只所以现场提出对方抢跑是因为裁判的视若无睹。在最后比赛完后那么明显的胜负裁判还是要商量很长时间才很不情愿的把冠军给了我。 五、至于作者说的主持人的问题,我想商家既然投入了就一定会要现场的气氛,作者不会以为是全国锦标赛吧,况且我出场主持人声音好象更大点,现场更嘈杂点吧! 我不知道写这篇文章的网友要说明什么,是说我在这么一个小型比赛里还要去买通裁判来获得冠军,还是我通过自己的地位在影响裁判,我在此可以向爱好攀岩的朋友澄清一下,参加这样的比赛完全是业余时间去消遣,但确实有少数人为了能取得更好的名次得到所谓奖品,比赛消息一直被少数人封锁,深圳的朋友告知我后,我周日过去后确认有这个比赛,况且是现场报名,我电话通知了阿满等广州喜欢攀岩的朋友,但组织者却不让我、阿亮、阿满等人报名,说我们没有资格,在我们和他们交涉后才勉强同意,直到比赛完过程中我们也一直受“照顾”,为了不让我们拿到冠军比赛中各种状况频繁的发生,我上诉是因为出现了对我的不公平判罚而采取的正常手段,任何事情都是要用实力说话的。现在攀岩做为一种新兴的运动,现在需要发展,需要爱好者和商家来支持,需要他们的宣传,也希望这位网友可以把事情的真相搞清楚再发表自己的意见,作为一个商业的比赛我一直都不想去计较什么,但本文的作者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莫名其妙的写了这个帖子, 我希望写文章的人可以站出来公开的赔礼道歉,否则我会通过正常的渠道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 本帖最后由 马和太 于 2007-10-22 14:41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