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产品的选择,第一是效果包括驱蚊率和持续时间,第二是副作用即刺激性,第三是价格。 1.很遗憾,效果这一最重要的指标只有一个根本不说明问题的“挥发时间”,而LZ看到的“挥发时间”应该称作“溶剂挥发时间”,完全不能代表驱蚊效果。 2.作为副作用测试,LZ“腐蚀测试”这种极端情况(浸泡+36小时)+代用标准(脂肪溶解)的实验设计也完全不说明刺激性指标。 3.完全没看懂成分评分的依据是什么? 4.又不是安全装备or急救器材,使用便利性需要占那么多分吗? 最后解释一下:我国所有驱蚊产品均属于农药管理范围,企业必须到农牧部门登记且经过药效、毒理实验,确保对人体、环境没有危害并在外包装上明示后才能在市场上销售。 蚊香一般属于低毒,驱蚊产品则多数是微毒,避蚊胺的大白鼠急性口服LD50约2000mg/kg,人经皮中毒最低量35mg/kg/5D(体重50kg者不能超过1750mg相当于欧护25ml或百雀羚35ml)——顺便说一下,食盐也是微毒产品,氯化钠的大鼠口服LD50约3000mg/kg 。 “国药准字”药品的说明书必须通过CFDA审定,未通过审定的内容不允许进入说明书和外包装,更有明确法律规定不允许出现“无毒副作用”字样或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