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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茵被害的惨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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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0 11:08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事情已经发生了,让我们谴责和惩处凶手的同时,也应该吸取教训!
失误一,在路途搭车,而不是在收费站或者车站等有人的地方,让摩托车搭走后无人目击,出事后无法调查,也是变相增加作案条件!
失误二,一个单身女子,随意搭车,并没有在搭车前比如拨打其手机留下痕迹,或者通过论坛,qq群等方式交代自己目前行踪,比如在自己qq空间里写上一句,我现在搭乘车牌号多少的摩托车去某地!
失误三,遇事反抗,在任何时候,都要秉承生命第一的理念,在搏击和抗制不了对方的情况下,周旋是唯一的办法,只要能保证生命不受侵害,财产损失算不了什么!更重要的是努力说服对方停止侵害,如果没有前面两个失误,我想当时提醒对方,如果实施犯罪,警察很快就能找到他,决对能够帮助自己!
很傻很天真,是我对此事的评价!缺乏安全意识,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而单身出行,是最大的隐患!
发表于 2011-7-10 11:17 2 只看该作者
此言极是!
发表于 2011-7-10 11:31 3 只看该作者
同意,但最好还是多人一起出行。。。不要随便搭车。。。
发表于 2011-7-10 14:45 4 只看该作者
同意你的观点啊!!
发表于 2011-7-10 14:51 5 只看该作者
是啊,花季——烂漫的年龄!搭车者无罪、无知、善良,也没有过错!可恶的是哪害人者——应该处以极刑!惨无人道
发表于 2011-7-10 17:56 6 只看该作者
怎么回事?!
难道。。。
发表于 2011-7-10 22:55 7 只看该作者
吸收教训吧,别再有类似的新闻就好了
发表于 2011-7-11 01:43 8 只看该作者
哀悼年轻生命的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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