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山峰老A 于 2012-3-12 11:33 编辑 龟蒙看日落,大洼觅灵芝 活动时间:2012年3月17日(星期六5:00---2012年3月18日(星期日)19:00 集合时间:2012年3月17日(星期六)5:00 集合地点: 新开大酒店永和豆浆 活动人数:不限 活动类型:徒步,穿越 活动领队:一杯清茶 大军 活动向导:妖帝 活动通联:438.900 活动咨询及报名电话:清茶18606358800 QQ:171224620 大军15206556000 QQ:385064080 山峰老A15954550222 QQ:1327809076 活动人员要求: 1、无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等其他不合适运动疾病的健康人士。 2、具备基本户外技能,一定户外经验。 3、服从领队安排,有较强的团队观念和纪律性 活动线路及过程重要提示: 山野穿越,有些许攀爬,每天行程大概9小时/ 15公里左右. 活动活动费用A费200元,多退少补,含来回路油包车司机费用,其他可能产生的公共费用, 活动报名方式: 1、群空间报名:80929812 2、短信报名:18606358800 清茶 4、报名时请留下联系电话或QQ以方便联系到你。 5、此次活动因为需要提前订车,所以拒绝空降。 自带装备要求 : 1、露营装备:帐篷(配备防雨罩),防潮垫,睡袋(舒适度0度),地席,炉头,汽罐,能烧水的餐具 2、鞋袜:建议用防水登山鞋或舒适运动鞋 (多带双袜子) 3、手仗,帽子,头巾,手套. 5、润唇膏;防止嘴唇干裂出血。 6、水容器:水壶、水瓶、水袋均可;自行准备2L左右,沿途有水补充。 7、服装:速干衣(长袖)裤、保暖抓绒、冲锋衣,或适合运动类衣服。 8、其它:雨衣、照相机、足够电池等;有手台的带上,没手台的能借个就借个 食品自备: 两午餐,一晚餐,一早餐 建议食品:熏鸡,火腿,面包,方面,下货,牛肉,鸡爪,鸡蛋 高能量零食:牛肉干\巧克力\葡萄干\杏仁等; 功能饮料:维体、氨基酸、盐汽水等; 水果:酌情携带; 其他咖啡、奶茶、汤料、泡腾片等。 活动过程中不提倡饮酒,喜爱者自便 药品:感冒药,肠胃药,消炎药,创可贴 报名须知 1\本次活动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3月16号12:00 ,活动少5人自动取消。 2、报名者一旦确定参加,所有行程须听从领队(头驴)指挥,绝对不可以单独行动。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自助旅游活动理念, 顾全大局,遵守时间. 3、因不可抗力导致时间\行程发生变化的例如:延误\雨雪造成交通不畅等类似情况,组织者会及时做出调整,因不可抗力产生的其他费用需参加者根据实际情况补交. 4.爱护环境,除了照片什么都不带走,除了脚印什么都不留下。并请尊重当地宗教及风俗习惯,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 5. 本次活动为山地穿越,野外露营,需要自备装备,没有装备者请与领队联系装备租赁事宜,费用另计 活动备注: 1:本次活动是一个户外运动,我们遵循环保、自助、节俭、自助、友爱的出行方式。无论活动大小、无论长线短线,都应签订户外活动责任书。这是对领队的保护,也是对参与者负责。 2:参与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参与人员选择共同参与,属于自愿行为,双方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并且明确知道此次活动不存在合同范畴的权利义务关系。 4:参与者应该知道户外运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 5:对于隐瞒自身身体及其它真实情况者,责任一律自负。 6: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和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 责任声明: 本活动可能会有一定的危险性,参加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发起人或领队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发起人或领队同样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向导和副领队.本声明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免责声明: A: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报名时或活动中需向组织者如实告知自己情况,服从领队安排。户外活动是非常规性旅游,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见性,属特种行程,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户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活动组织者有义务积极求援、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参与者需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保险等方式化解风险,参与者对此明白并充分理解。 B:在旅途过程中若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人生伤害或财产损失,请大家自我处理,活动组织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C:请您仔细阅读活动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