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慧择保险网 于 2015-4-14 09:09 编辑 广东省连南县一所小学出台规定,要求学生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准骑证”,才能骑车上路。这一新规曝光后引发热议。 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部门推出类似规定,并配套了处罚措施。专家认为,骑车学生是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薄弱环节之一,地方政府部门和学校应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骑车技能为主,而目前一些地方“学生自行车驾照”规定的部分措施难逃于法无据之嫌,“值得商榷”。 不少质疑者据此认为,地方政府部门推出“学生自行车驾照”规定于法无据,出具“自行车驾照”属于变相行政许可,处罚措施更是“越权”。一些法学专家和律师也在媒体上发表了类似观点。 对此,各地政府部门普遍强调,推出这一规定是对实施相关交通法规的实践探索和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的延伸举措,对“违规”学生,由学校自主教育为主,交管部门并不直接处罚,而遵守交通规则等德育内容,本身即是学校考核学生表现的应有内容,无可厚非。 骑车学生是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薄弱环节之一,地方政府部门尝试以量化标准考核提升学生安全技能,出发点是好的,也能取得一定效果,但部分具体措施难逃于法无据之嫌,执行方法手段要更人性化、接地气,当前还是应以柔和的教育劝导为主。 |
单车有单车道,被汽车抢占了,按交通法规罚汽车,单车不要越界限即可。不能变相行政违法。行政违法,家长起诉告政府,政府就应该输了。当然政府是不会输了的。因此此事说明政府虚伪,推理,政府对小孩家长都敢公开虚伪,还有什么不敢,再推理法制是有利i当权者和少数人,对大多数有时候有利,有时候就是侵权。对国家就是随意。对宪法是亵渎。还是要钱不要脸,黑猫白猫那一套的必然结果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