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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

(原创)致北海市市长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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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9 17:15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尊敬的连友农市长:
您好!
我们是来自广西各地的观鸟爱好者,2009年10月24日、25日,我们有幸参观了北海市,北海市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和优美的滨海风光让我们迷恋。当然,我们来北海的另一个目的是观测、调查迁徒候鸟的情况。北海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很多候鸟迁徒的必经之地,每年秋季,大批的候鸟从北方飞临北海。有些鸟在此过冬,直至来年春天重新飞回北方繁衍后代。而有些鸟则只是在北海停栖休整一段时间,然后再度起飞,奔向大海彼岸的冬栖地。目前正是猛禽类向南迁徒途经北海的时候。冠头岭,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得很好,成了猛禽停栖觅食的首选地。每天都可以看到成群的猛禽盘旋于上空。我们这两天观测到的就有凤头蜂鹰、普通鵟、灰脸鵟鹰、红隼、阿穆尔隼、黑冠鹃隼、松雀鹰等,数量有上百只。漫天飞舞的猛禽吸引了众多的市民及游客前来观赏。然而,半山腰上四处响起的枪声却打破了冠头岭的宁静,那是偷猎者在猎杀猛禽。24日下午16时许,我们与众多的游客亲眼目睹了一只凤头蜂鹰在空中被枪击中后坠落的悲惨一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条例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几乎所有的野生鸟类都已经列入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其中,猛禽类(包括鹰、雕、隼、鵟、鹞、鸮等)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冠头岭上偷猎分子使用枪枝捕杀猛禽,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而且他们持有的枪支是否合法也值得怀疑,假如属于“黑枪”,那么,不仅对鸟类是个伤害,对北海市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也是构成了威胁,是容易引发严重违法犯罪的根源之一!
为此,我们恳请市长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过问一下此事,督促公安机关在巩固以前收枪治暴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工作力度,收缴打击社会上尚存的少量黑枪,既是对鸟类的保护,更是保证北海市长治久安、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同时也请您督促正集中精力忙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林业部门,不能放松野生动物(鸟类)的保护工作,结合森林防火工作,抽出一定的人员和时间来做这项工作。还有,请政府督促工商部门联合林业部门,加强对市场巡查管理,依法取缔进行野生动物(鸟类)交易的地下市场,打击贩卖、购买野生动物(鸟类)的行为。
我们相信并已经看到,北海市的公安机关、林业部门的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在24日,我们通过110报警电话对冠头岭出现的枪杀鸟类行为进行了举报后,25日,我们再度到山上时,没有听到那令人心寒的枪声,山上不时有公安、林业(森林消防)的巡逻车。这一切,很让我们感到心慰。更可喜的是,我们还看到山上有很多青年志愿者正在清除垃圾。看着青年志愿者美丽的、带着汗滴的笑脸,我们相信,北海市的广大市民是勤劳善良的,是热爱大自然的。
在北海,捕捉食用候鸟行为还是有一定的程度存在的。这两天,我们行走在乡野间,不时可以看到张挂在田头林下的捕鸟网。在北海市文明路市场,野鸟交易严然成市。我们知道,这是有一定的的历史原因的。在蛮荒年代,先民们为了生存而捕食候鸟,以至一代一代流传下来。以前人少地广,工具落后,也许候鸟被捕杀的比例还不至于很大。时至今日,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长,工业生产及人类生活对环境的污染,留给候鸟的空间已经一再缩小,捕杀的工具也是各式各样。捕猎者再也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为了更大的经济利益。在此情况下,许多鸟种正面临灭绝的危险。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我国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把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通过立法的形式来实施。因此,在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捕杀、食用候鸟这个陋习,于情于法都不符,与时代要求格格不入。如果再不认真改变这个状况,继续让迁徒的候鸟在此遭受伤害,让北海市背上个“候鸟的地狱”的恶名,我们想,市长您不会同意,广大的北海市民也是不会同意的。
要想让捕鸟的人摒弃这一陋习,除了加强对广大市民的法制教育以外,打击贩卖野生动物是关键的。只有切断了贩卖获利、收购食用这个环节,让捕鸟者无利可图,捕捉、贩卖野鸟的行为才会慢慢消除,法制教育才能收到最大的效果。我们建议,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广大市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带头做到不捕杀、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加大对贩卖、购买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更多的市民参与进来,让非法捕杀、贩卖、食用野生动物(鸟类)的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让其无处藏身,让北海真正成为一个鸟儿与人和谐共处的乐园。我们相信,通过市长您以及广大北海市民的努力,这个目标一定能实现!
"观鸟旅游"作为一种时兴的生态旅游方式,既可以观光,又不会破坏环境,在国际上已得到广泛认可。国内外不乏此类成功的例子,如青海湖、鄱阳湖等,都是有名的观鸟旅游圣地,每年都吸引来大批的国内外游客,给当地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利用北海地理位置优越、海岸线长、有全国知名的红树林、是候鸟重要的栖息地这个特点,大力发展观鸟旅游,促进经济发展,是实现保护鸟类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们建议,抓好冠头岭森林公园改造建设,加强管理,使之成为候鸟的安身乐园、市民休闲游乐的场所。同时利用猛禽做好旅游文章,每年在猛禽过境季节,举办猛禽节(观鸟节)、猛禽(鸟类)摄影比赛等活动。增强市民爱鸟护鸟的意识,提升北海市的特色旅游品牌,吸引八方游客,既达到保护鸟类又促进北海的社会经济发展,何乐而不为呢?
两点具体建议:
1、关于猛禽节,各个公园都普遍开展的“喂鱼”项目,就是公园出售饲料给游客,让游客亲自喂人工养殖的红鲤等。这个项目很受游客特别是小朋友的欢迎。那么,对于猛禽,也可以划定一个区域,中间是空旷的草地,四周是树林,或是人工搭建的与环境融合的设施,游客就躲藏在其中,然后用家禽或是其它食物,招引天上盘旋的猛禽俯冲下来抓捕食物。让游客近距离的观赏、拍摄猛禽捕食的场景。据我们所知,目前这样的项目在国内还没有先例。北海市可否试一试?当然,要充分进行自然生态、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论证方可实施。
2、目前中央电视台正在北海拍摄《走遍中国—走进北海》纪录片,我们建议,把北海是“鸟类的乐园”“观猛禽的圣地”这个内容增加到纪录片中。我们相信,通过央视国际频道的宣传,更能突显北海的特色,吸引更多的海内外游客的到来。
以上建议,请市长您参考。再次感谢市长您花时间来阅读此信并过问此事,谢谢!

                         广西环境保护及观鸟爱好者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12人 评分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9-10-29 17:28 2 只看该作者
己阅
转呈北海市市长小连同志
发表于 2009-10-29 17:59 3 只看该作者
我们几位观鸟爱好者已经在此信上签名,通过正常渠道投送到北海市长信箱中.我们会继续等候北海方面的反馈.

在此版发这封信,是想再次唤起驴友们的环保意识,加强环保理念,出驴当中注意对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角犯法律.老驴们更应带头,并把环保的理念传给新驴.
发表于 2009-10-29 18:08 4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个
发表于 2009-10-29 18:10 5 只看该作者
批准
算我一份
发表于 2009-10-29 18:14 6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倡议要支持。环保从身边各方面做起。
发表于 2009-10-29 18:34 7 只看该作者
准奏!
发表于 2009-10-29 18:41 8 只看该作者
批了。。。
发表于 2009-10-29 19:01 9 只看该作者
已阅。。。
发表于 2009-10-29 19:15 10 只看该作者
上首页!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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