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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经理人

甲之蜜糖 乙之砒霜——新保适第十期户外辩论会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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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8 11:59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文/品品


  是战争就会结束,无论是战斗时是多么激烈。
  是战争就有胜败,但无论谁胜谁败,只是尽了全力,便都可称为英雄。就像是《亮剑》中的李云龙是英雄,楚云飞一样也是英雄。建议大家去看看《亮剑》这本书,书比电视剧要精彩很多。
  十期辩论结束了,可能把辩论比为战争有些不妥,但是我认为并非只有硝烟和鲜血才是战争,就如这场辩论,这实际上一场口水的战争、智慧的战争、经验的战争。首先恭喜正方可乐瓶子先生大获全胜,不过反方杜伟先生也不要气馁,正方也只多了200多票。
  正方观点:
  一、三位一体的经营方式适合在市场不成熟时起培养市场的作用,当市场成熟之时,就是这种经营方式的没落之时。
  二、为卖装备而举行的一些户外活动,会影响户外店自身的发展,所以迟早要分,早分早好。
  三、户外店从真正“驴”身上赚到的钱很少,为了求自身发展,他们必须把不是“驴”这部分消费者作为主要消费人群。而品牌商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的宣传和公关重点也在淡化户外的概念,突出新颖、时尚和舒适。这两方面的客观条件加在一起,就使户外这个行业渐渐远离三位一体的经营之路。
  四、三位一体的经营方式给经营者带来的利益并不多,大多数选择这样经营方式的企业是因为爱好,这必然是限制其户外店的经营行业,另外也不能称为这是纯商业行为。
  五、对于户外店来说,精力有限,如果分散开精力做三件事,倒不如集中精力作一件事。
  反方观点:
  一、户外产业的发展可以借鉴足球和篮球,要走向规范化,走向商业化,则必须三位一体。
  二、三位一体只是一种手段,淡出不淡出和具体经营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分开经营或者共同经营的关系,所以不存在是否正在谈出。
  三、户外是一种精神,是个特殊行业,它根本不适合商业化,而三位一体的经营方式正是几代户外经营者摸索出来的最适合的经营方式。
  四、我国户外市场成熟还需要一段时间,目前三位一体的经营方式正在相辅相成,推动户外行业向前发展,没有好的商业模式,只有最适合的商业模式。
  五、现在从事这个行业的大多是户外爱好者,如果就这样抛弃三位一体,直接踏入所谓的商业模式,会使户外经营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橘生南则为橘,橘生北则为枳,这是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大臣晏子,应对楚王的刁难时提出的理论,千秋万代就这么流传下来。大意是说地理环境、气候等等对橘这种水果的影响非常大,对来人说也何尝不是如此。身边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某人受到中国受到五千年文化的熏陶,一直是一个安分守己,熟知八荣八耻的好公民,及至到了他国,受到他国文化的影响,人就变坏了,从蝴蝶又变回了毛毛虫。
  除了人和水果,这样的理论可以推广到很多方面,比如说经营管理。在这次大讨论中,大家都认同一点是,在户外行业市场发育并不完善的时候,三位一体的经营方式起到了不可磨灭的引导作用。但,我国幅员辽阔,东部和西部地区发展得并不平衡。在一些发达地区,户外行业因为发展早,加上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更容易吸收先进国家的经验,所以这里的市场离离完善很近,所以这部分市场的一部分经营者,就完全有理由,有能力脱离三位一体的经营模式,走进商场的路子。
  但是西部和东北地区情况不同,他们的大部分市场尚在培育阶段,如果这个时候也放弃三位一体,再加上其它一些客观原因,可能会一败涂地。所以在这个时刻,更加要坚持住自己,不能人云亦云。
  亦舒的书中有一句话:甲之蜜糖,乙之砒霜。放到这里也是一样的受用,在其它人吃起来甜如蜜的东西,自己吃来,可能就是杀人的砒霜了,个人条件不同,切记不要照搬照抄。
  在这里多说一句:甲之蜜糖,乙之砒霜,未经调查,切莫效仿。
发表于 2007-6-18 12:07 2 只看该作者
呵呵,总结的风格有点变拉~~
发表于 2007-6-19 13:29 3 只看该作者
通过和pk的共同成长 每一期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 希望我们拿出来话题和一些总结 跟大家分享
也请大家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
相互交流 共同学习
发表于 2009-3-27 22:49 4 只看该作者
受到警告
学习中~~~~~~~~~
发表于 2009-11-1 01:33 5 只看该作者
总结的很到位哦,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0-5-29 16:54 6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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