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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经理人

就“Follow your dream”与探路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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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6 22:33 1 显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拨浪鼓 于 2007-12-6 17:20 发表 这些好象不能证明这句话不能用吧????????听听老徐的意见~~~~~  ...


得令!

我基本认为“Follow Your Dream”探路者是可以用的,没有侵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与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
著作权法律制度,
专利权法律制度;
版权法律制度;
商标权法律制度;
商号权法律制度;
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以及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等。

探路者使用“Follow Your Dream”这3个词,如果要说侵犯,只有可能侵犯是著作权和商标权。我们在下面分析到底探路者有没有侵犯这两个法律。

有些公司会把自己的口号也注册成商标。比如NIKE把“Just Do It”注册成了商标。如果有公司已经把“Follow Your Dream”注册成了商标,那么探路者就构成了侵犯商标权的罪。我用中国商标网查询系统搜索了与户外和娱乐有关的18类、20类、22类、25类、41类,没有与“Follow Your Dream”相同的商标。所以探路者使用“Follow Your Dream”没有侵犯别人的商标。商品分类号:导航选择

关于著作权,我觉得要首先讨论“Follow Your Dream”的著作人是谁。因为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大家似乎都觉得“Follow Your Dream”是个俗语,很早就有了。如果是1950年以前已经有了,那么现在已经到了著作权的失效期,大家都可以随便用。但是到底有多早谁也不知道。谁是第一个说的,谁也不知道。我们并不能认为有人已经用“Follow Your Dream”做为音乐专辑的名字,歌曲的名字,基金的名字,登山口号,就认定他们是首创者。这么多人都用了,这其中谁又是首创者呢?

假设我们认定了其中一个人是首创者,如果只有“Follow Your Dream”3个词,是否构成文字或口述作品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显然,只说(只写)“Follow Your Dream”3个词不构成是文字或口述作品,作者也就没有著作权,别人可以随便重复。
       如果这个人在其著作中写了“Follow Your Dream”,那么别人引用了其著作中的3个字,是不是就构成了抄袭、剽窃呢?一般规定: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请注意,剽窃的最小单位是片段,而不是一句话。“Follow Your Dream”3个词也能构成一句话,但是不能构成一个作品的片段。

       所以我认为探路者使用“Follow Your Dream”没有侵犯著作权法。

      综上所述,我认为探路者使用“Follow Your Dream”没有侵犯任何人、组织的知识产权。

[ 本帖最后由 徐如林 于 2007-12-7 11:40 编辑 ]
发表于 2007-12-7 18:06 2 显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拨浪鼓 于 2007-12-7 15:58 发表 如果,探路者现在把"Follow Your Dream"注册了,那么是不是说,以后,别的商业活动,宣传语等,都不应在出现这句话了~~~既然是很 ...


对!

如果,探路者现在把"Follow Your Dream"注册成商标,别的公司以后在商业活动中使用"Follow Your Dream",探路者可以告其商标侵权。

需要注意的是:1、商标注册是分类的,如果只在某个类注册,而其他类没有注册,那么其他公司在其他类就可以注册这个商标。最保险的是在全部45个类都注册,这样所有公司就都不能注册相同的商标了。每类注册费用是1000元,含10个子项,每多加1个子项加100元。每类都注册,不加多余子项,共4.5万元。2、商标侵权,民不举,官不究。注册以后,如果有别人使用,探路者不想告对方,工商局不会处罚他。比如“JEEP”是克莱斯勒的注册商标,但是当大家都管四轮驱动越野车叫JEEP(吉普)的时候,克莱斯勒也就默认了,甚至还沾沾自喜。
发表于 2007-12-7 21:08 3 显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户外8264 于 2007-12-7 15:15 发表 你有没有看看清楚上面我写的什么?我是让探路者解释解释清楚,不要让人误会,你却定性为不懂法律。至于那句广告语,你们完全可以用,我自始至终没有说你们 ...


因为楼主说探路者使用“Follow Your Dream”可能“引起人家对你们不尊重知识产权的误会”,而侵犯知识产权是犯罪行为,所以我查询了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用法律相关条文来解释探路者没有侵犯知识产权。可能楼主由于对知识产权概念不熟悉,所以使用起来显得不确切,给人感觉有些上纲上线。当然在楼主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也很含糊,拿不准探路者有没有侵犯知识产权,需要查查条文才能确定。

我理解楼主的意思,探路者使用“Follow Your Dream”不好。我也认为探路者使用“Follow Your Dream”不好。

探路者使用“Follow Your Dream”是拾人牙慧,楼主已经找到了很多证据。第一次听到“拾人牙慧”这个成语的时候,我以为是“拾人牙秽”,隔了几年才知道是“拾人牙慧”。如果是“拾人牙秽”,就是捡别人牙缝里剩下的秽物。而“拾人牙慧”是捡别人嘴里说剩下的智慧。所以我认为“拾人牙慧”没有“拾人牙秽”骂人狠毒。

一个公司在选择口号的时候,应该原创多一些,尽量少用别人已经说滥了的话。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指出,人们的满意程度随着消费次数的增加而减少。有一个笑话是这条规律的良好注解:第一个形容女人像朵花的男人是天才,第二个形容女人像多花的男人是庸才,第三个形容女人像朵花的男人是蠢材。我们看到迪斯尼在用与梦有关的口号,用了“Explore your dreams ”探索你的梦想。我觉得这句口号比探路者的口号“Follow Your Dream”更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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