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助,是以自愿为原则,任何强迫和威逼都是不道德的。捐与不捐,是个人或组织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固然会带来不同的社会评价,但绝不至于受法律干涉制裁,或蒙受群起冲击惩罚。权利原则是现代社会的核心观念,如果不尊重权利,宁可冒犯社会的基础秩序,也要以爱心名义逞一时之能,这样的爱心,社会又如何能承受得起?
一场地震,万众一心地泛道德,SB们,你们懂什么是道德码?
捐不捐,捐多少,个人有权决定,他人也有权评论。 不许人自己决定捐款行为,是霸道;不许人评价你的捐款行为,也是霸道。 我对这两种霸道有同样的厌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