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风不是神 楼主的话我看了,我的心情是复杂的。 登山本就是勇敢者的游戏。在向高海拔山峰发起挑战,本就是超常人毅力的一件事情。现在发生这样的事情,作为一名热衷户外运动的驴友,我的心情也是沉痛的。但有句话讲的好,叫“逝者安息,生者坚强”。我们应该坚强,而非心寒。 楼主的悲愤控诉我很理解。但我在想,无论这种登山活动背后的组织如何的变更,也不能因此而使登山运动的本来偏离他应有的轨道。当然,这是后话。在这里,我想谈一些个人想法,和楼主简单分享一下。 楼主多次提到了“商业登山”。据我了解,商业登山无非就是整个登山活动商业化运作而已,至于是否让登山更专业更安全这都是后话。但用商业化的规范手段来操作登山活动,就我看来更多是想借助法律和商业规则来促进这个活动,并以此维护各位登山者的法律权益。 那么登山者的法律权益是什么?在这个事件中法律权益就是登山者平安归来,也就是李斌等人的生命。人死不能复生,我们该如何让死者没有白死?这就需要冷静的分析。 首先,纠纷性质。这是民事纠纷。虽然死人了,虽然楼主一再强调杨春风没有尽到领队应尽的义务,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仅仅是一个民事纠纷。除非,杨春风在遇险后做了一些非人性的事情。 其次,权利救济。第一,看看李斌等人是否和本次登山组织者签订了合同。如果有合同个,看看合同上是如何约定的。是否有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是否有赔偿条款,赔偿金额等。第二,看是否投保。 再次,谈谈杨春风在这个事件中的法律责任。他是一个向导,向导的责任要从这么几个方面判断;第一,杨春风的义务是什么?他是否应该设计更合理的路线?他的登山方案有无监督措施?第二,杨春风和登山组织的关系。如果是公司运作的登山组织,杨春风是否是法定代表人? 如果,杨春风的登山方案有严重漏洞,有重大过失。那么可以根据法律上的信赖原则来处理这样的纠纷,杨自然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下山过程中出现的状况仅仅是天气突变,人力所不能及,那么杨不仅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也不应当承担道德责任。 与其我们在此声讨杨春风,不如思考一下,如何避免下一个悲剧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