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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夏特山难 代死难者小新父母发贴(欢迎任何网站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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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23:59 41 只看该作者
已经把此贴转到到MF
发表于 2010-7-10 02:43 42 只看该作者
;;;;;;;;;;;
人做事  天在看!
发表于 2010-7-10 06:47 43 只看该作者
那个铁镐真的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啊
发表于 2010-7-10 10:29 44 只看该作者
{:5_149:}
发表于 2010-7-10 10:33 4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微笑太阳 于 2010-7-10 13:07 编辑

在新疆,海拔3500以上进行户外活动的 需要登记的 !!他们没有!,这点来说 铁镐本人、以及与他有经济关系的小集体本身就违规了 !(具体要跟相关管理部门(登山管理中心)的了解)
法律责任跑不掉的!就这点,虽说是AA,他的组织责任就跑不掉!相关利益者也脱不了干系!(为什么铁镐有一群人帮他挺着的缘由!)
也许这就是这点,当初出了 1死1失踪,他就意识到这个问题,而不敢报案求援,最终导致2死!而且事后在千鸟醒悟事态的严重后,自行和小新家人重回,才报的案!
本人认为不管是否盈利,
一、领队即组织者的进行的是非法(或违规)的登山活动!(新疆特殊区域)有组织责任!出现2死应该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还可以追责其利益者!引用“铁镐是靠带人玩户外为生的,这个北京户外人都知道
二、没有及时报案,根据相关当事人叙述,是铁镐本人根本就不想报案求援。这就对小新(当时是被冲走不是死亡,存在积极搜救意义和责任,没有尽到户外的全力救助责任(因为惧怕问责,根本不打算报案),从胡杨林、千鸟对事件的回忆来看。
三、铁镐子明知(胡杨林、千鸟回忆中都提到出事后铁镐不报案就是第一识到没进行登山登记备案(而在活动贴里对备案只字未提),所以存在故意不告知责任(不是一般过失告知在没有进行户外3500米户外活动合法登记,也没有事先告知其他组员的,且没组员分别签订免责协议,其他组员应该可以告铁镐,追究其责。(也就是意识到这点,铁镐圈要求其他人封口)
2010年 六一节 天山夏特古道徒步穿越
登山 徒步
开始时间2010-6-1 19:00
活动地点新疆
每人花销0 元
性别不限
征集截止日期2010-5-31 19:00


本帖最后由 铁镐 于 2010-4-21 05:12 编辑
发起人:铁镐    (本次活动强度2.5级)-------承认是组织者
联系方式:13693244034
集合地点:北京西站
集合时间:6月1日18:30
一、前言:户外有一定的危险性,队员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危险,和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没有告知此次活动的违规性)。领队,负责:活动路线的策划,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对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有临时决定的权利,所有队员均听从领队的指导,按照领队的安排从事自己力所能及的公共劳动,配合,协助领队工作。队员: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领队、队员形成责任和义务关系约定)
行程安排:
从北京西开往乌鲁木齐T69次列车时刻表
全程耗时:40:06 小时 全程距离:3768 公里 硬座:363元 硬卧下铺:652元  

  车站 到达时间 发车时间 走行时间(小时) 里程(公里)
1 北京西 18:36 18:36 00:00 -
2 石家庄 21:06 21:08 02:30 277
3 邯郸 22:29 22:31 03:53 442
4 安阳 23:09 23:11 04:33 502
5 新乡 00:03 00:14 05:27 609
6 洛阳 02:29 02:31 07:53 813
7 西安 06:56 07:04 12:20 1200
8 宝鸡 08:39 08:41 14:03 1373
9 天水 10:08 10:14 15:32 1528
10 兰州 13:46 13:56 19:10 1876
11 武威 17:12 17:18 22:36 2179
12 金昌 18:02 18:04 23:26 2253
13 张掖 19:42 19:48 25:06 2423
14 清水 21:11 21:13 26:35 2560
15 嘉峪关 22:09 22:17 27:33 2646
16 玉门镇 23:29 23:31 28:53 2778
17 柳园 01:18 01:24 30:42 2943
18 哈密 04:14 04:26 33:38 3215
19 鄯善 07:03 07:09 36:27 3485
20 吐鲁番 08:40 08:46 38:04 3625
21 乌鲁木齐 10:42 10:42 40:06 3768
夏特古道介绍:

夏特,清代称沙图阿满台,位于昭苏西南部的汗腾格里山下,是伊犁至阿克苏的交通驿站。夏特古道北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昭苏县的夏特牧场,南至阿克苏地区温宿县的破城子,它沟通天山南北,全长120公里,乃是伊犁通南疆的捷径,是丝绸之路上最为险峻的一条著名古隘道。随着新疆南北疆公路的贯通,这条古道早已经无人问津,人们从南疆的温宿县到北疆的昭苏县要走近2000公里漫长的交通线。由于古道地质条件复杂,众多的高山垭口、激流、冰川使得修通贯穿古道的公路成为一代人的梦想。
夏特古道是聚考古和探险为一体的高危的徒步探险线路,穿越途中,支离破碎的木扎特的冰川,冰缝、冰河,以及汹涌的南木扎尔特河都会给探险者构成极大的威胁。加上马匹无法通过木扎尔特冰川,探险者只有靠自己背负所有的装备食品,在高海拔山区行军对体力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气候情况
全长120公里的夏特古道跨越天山南北两个气候带。昭苏和夏特温泉都位于天山北坡,气候湿润,夏季多雨,而位于天山南坡的拜城县和南木扎尔特河谷,气候干燥,夏季气温较高,导致木扎尔特冰川迅速消融,引发山洪。古道气候一月最为寒冷,在达坂附近月平均气温为-16摄氏度~-25摄氏度;7月份气温最高,月平均气温10-12度。大量降水集中于夏季的7月和8月,占全年降水量的三分之二。10月下旬至次年5月底为积雪期,积雪厚度可达65厘米,不宜穿越;盛夏的高温使得冰川迅速溶化,木扎尔特河水暴涨,切断古道,人畜根本无法通行。最佳探险时间在每年的5月中旬—六月中旬或10月—11月。
徒步探险的内容
当你历经艰辛登上南北天山的分水岭—哈达木孜达坂,似乎进入了一个冰雪的世界,四周巍峨的雪山在云雾中时隐时现,脚下一望无际的木扎尔特冰川像一条玉带在山谷中蜿蜒而上,消失在雪海云雾之中。刻在巨石上的图文和玛尼包上一个个垒起的石头向路径此地的人诉说着古道的沧桑。此刻你会感到,人在大自然面前是那样的渺小,而路径古道的先驱者是那样伟大。当你面对各种危险与困难境地的时候往往发现人性中最善良、最伟大的一面—这就是穿越夏特古道的乐趣之一。
历史上,由于南北疆之间交通的不便利,夏特古道曾在军事、商务和民间交往等方面发挥过独特的作用。据历史学家考证,木扎尔特达坂是唐代著名的弓月道的必经山口,从南路的西安都护府到伊犁的弓月城,此山口是一条捷径的路线。至清代,伊犁成为新疆的军事中心,木扎尔特达坂重被启通,在木扎尔特山口附近驻有70户人家,专门负责凿冰梯,维修道路,当时官兵换防、商旅往来、多取此道。30年代中期,芬兰探险家马达汉,由新疆的阿克苏出发,路径夏特古道回国。在夏特古道哈达木孜大达坂和木扎尔特山口附近有许多刻在巨石上的维吾尔文字和三区革命军的徽记,记录了1945年三区革命维吾尔军由此出击南疆阿克苏的军事行动。从上世纪中叶起,由于沿天山南北公路交通状况的改善,险峻的夏特古道逐渐被废弃。80年代末,人们认识到夏特古道在历史、人文、旅游、生态、登山探险等方面的特殊价值,夏特古道也引起了国际上的关注,人们对夏特古道的探险考察活动也由此拉开了序幕。1989年6月至8月,新疆大自然旅行社接待了一支16人的日本探险旅游团,共同组成了“中日联合探险队”,采用南北接应的方式,穿越古道。相隔12年后,年乌鲁木齐市登山探险协会从昭苏的夏特温泉出发,企图再次穿越古道,但他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协会主席董务新在探险途中遇难。
探险地的民俗
在哈达木孜达坂以北属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哈萨克族是主体民族,夏特河谷都为哈萨克牧民;而达坂以南属于阿克苏地区,南木扎尔特河谷都是维吾尔牧民。这里老一代人对夏特古道有所了解,甚至年轻的时候走过古道,而年轻人根本不了解古道。由于古道两侧的少数民族牧民几乎过着与世隔绝的田园生活,他们对探险活动不能理解,也不会说汉语,这对不懂当地语言的探险者来说也是一个不利因素。
第一天、乌鲁木齐—昭苏县—夏特温泉  (预计:交通,吃住:200元、人)
第二天、夏特温泉—哈达木孜达坂脚下   
第三天、登上哈达木孜达坂
第四天、跨越木扎尔冰川
第五天、下木扎尔特冰川—进入南木扎尔特河谷
第六天、攀峭壁,过冰河,进入夏牧场
第七天、过铁桥—采石场—破城子—五团煤矿—阿克苏
第八天、从阿克苏乘车抵达乌鲁木齐  (预计:费用300元、人)
费用:
自己花自己,无财务官,当场结清,预计费用1500元。仅作参考。
装备:
帐篷、炉具、气罐、食品、绳索,睡袋、防潮垫、墨镜、冲锋衣裤、头灯。

请大家关注:北京----乌鲁木齐的飞机,票价优惠我们可以提前出票.电话通知我.谢谢.





以上三点,这个事故所以不同于其他户外的案例,在新疆这个特殊区域,违规组织户外活动,应该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的案件都无刑事责任!
大家可以找下其他案例的判决依据! 希望夏特事故的出行者能勇敢面对!给自己和我们 驴们挚着的理由!
本人看法。
关于此次夏特活动的非法性
引一段网络报道:
       据了解,2005年4月29日,国家体育总局将山地户外运动设立为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隶属于登山项目。据此,2005年11月,自治区体育局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地户外运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稿。自治区体育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2007年底,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正式确定该《条例》为2008年立法项目。由于户外运动项目是一项刚刚兴起的体育项目,新疆实施立法也是全国首创,国内外没有可参考的规范性文件,理论探讨的文章也都十分有限,很多问题难以把握。据了解,目前,该《条例》已成为2010年政府立法论证项目。
     新疆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金英杰说,新疆自然条件得天独厚,被称为“户外运动的天堂”。疆内夏特古道、狼塔等危险线路更是受到诸多山友的追捧。但目前户外运动管理法规尚未出台,相关部门在监管时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近年来,伴随着户外运动的升温,各种因不规范管理造成的危险也时有发生。他说,到海拔3500米以上的地方进行户外活动或比赛,需提前到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申请,经过批准后才能进行。夏特古道海拔已超过3500米,具有很大危险性。此次发生事故的队伍,事先并没有来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发表于 2010-7-10 10:47 46 只看该作者
保险要买
免责声明要书面签署
发表于 2010-7-10 11:49 47 只看该作者
在海拔3500以上进行户外活动的 需要登记的 !!他们没有!,这点来说 铁镐本人、以及与他有经济关系的小集体本身就违规了 !(具体要跟相关管理部门(登山管理中心)的了解)法律责任跑不掉的!就这点,虽说是AA, ...微笑太阳 发表于 2010-7-10 10:33 [url=https://bbs.8264.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535649&ptid=429304][img]https://bbs.8 ...


责任肯定有,关键在于怎么量化吧。。。

估计他们已经研究过,判决的赔偿可能不多银子,所以胆子大了
发表于 2010-7-10 11:54 48 只看该作者
要是其他组员都告他不告之呢?
发表于 2010-7-10 12:02 49 只看该作者
由于,死者家属没有对事件进行追究,根据目前的状况,任何地方的警方都没对此事件进行立案!
目前在警方仅是一般的报案记录!
铁镐没有任何压力,才使得铁镐一流肆无忌惮,才敢嚣张!
发表于 2010-7-10 12:27 50 只看该作者
事发后不第一时间报警,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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