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同样理解,不过有个问题是,一旦他们逞强后陷入困境,救援队就得冒险出发救援,救援途中救援队员也存在危险,比如上海警察坠崖身死,某地救援队途中翻车,多人重伤。等于是说,他们犯错,别人给他们承担了不少代价。当然救援队员做这些事是无怨无悔,但是,道理不能这么讲吧? |
言下之意,那些热心去救人的志愿者,出事也是自找的?谁让你好心去救人?没事呆家里多好。所以我认为,救援队还是应该收钱,家属不给钱不上山,省得贴钱出力受伤还被别人说是自找的。 |
第一,她出去玩危险的户外活动就考虑了后果,然后又不违反法律,自己的身体以及金钱可以为这样的活动做支持,为什么要谴责别人呢,是吧?第二,救援活动分为义务的和商业的救援,如果你们义务的救援觉的她这样的人不值得去救那就不去,叫她自己叫商业的救援队伍去,第三户外如社会,许可发出不一样的声音才可以进步。最后再举个例子吧,就是有这样的探险的例子,我们才在70年代末发现了四川的九寨沟的绝美景色 |
商业队伍救援?中国哪来的专业商业队伍救援,出了事还不是找政府?上次龙眼违规穿越,政府组织几百号人救援,花费几十万,要罚他们每个人几千,还不是一样说不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