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64广州版于2012年11月5日正式成立,目前基本走入正轨,活动数量越来越多,活动种类越来越丰富, 人气也越来越旺,已逐渐成为广州山友认可的一个户外平台。随着论坛活动的日益增多,为了维护论坛的正常秩序,规范大家在论坛上的文明行为,为可能出现的问题给出处理方法,现参照8264各地方版块关于发布活动召集帖的有关规定,特开此帖讨论广州版版规,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待版规基本成熟后将严格执行。 |
本帖最后由 跳动的云 于 2013-2-21 13:06 编辑 1、按照8264的有关规定,本版块不排斥商业活动,但商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本版块有关规定,否则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封ID,严禁在本版继续发布活动。 2、本版新帖有“发起活动”和“发表帖子”两种格式,凡是活动(包括AA及商业)必须采用“发起活动”格式,除此之外都采用“发表帖子”格式,如果不符合格式要求,警告后直接删除帖子。 3、凡是活动发起人(包括AA及商业活动)必须是8264注册3个月以上的用户,注册3个月以下会员发布活动必须提供带队履历经版主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难度和强度较大的线路需在活动帖中提供相关活动经历。 4、活动召集帖(包括AA及商业活动)必须含活动时间、出行方式、活动路线、线路特点、行程安排、费用预算、装备要求、保险要求、免责声明等要素。 5、所有活动(包括AA及商业活动) 必须在活动结后7天之内在本版发作业帖 ,简单活动可以在活动帖中跟帖作业,一次不发警告、二次不发封ID,严禁在本版继续发布活动,如果活动未成行可在活动帖中声明。 6、严禁在帖子(活动帖和作业帖)中出现其他户外网站的链接。 7、AA活动必须在出行队伍中设立领队和财务,领队不能兼任财务,活动结束后必须跟帖发布财务报告,违背者一次警告、二次封ID,严禁在本版继续发布活动。 8、商业活动必须明确注明活动性质为商业,标明全部费用,对活动中的食宿行安排提供具体的标准,严禁打着AA的旗帜做商业活动欺骗驴友,一经被队员举报并查实,直接封ID,严禁在本版继续发布活动。 9、所有活动的领队(包括AA及商业活动)必须严格做好队伍的管理和安全保障,一般活动(50人以下)按10:1左右的比例配备领队、收队和协作,大型活动(50人以上)必须按8:1左右的比例配备领队、收队和协作,且需要在召集帖中写明具体人员。 10、在本论坛辱骂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尊重版主,攻击本论坛,违反者直接封ID。 11、若违反以上版规需要封ID,对于未参加活动的马甲将直接封ID处理,而对于参加过活动的ID将公示三天接受申诉后封ID处理,被封ID者禁止注册其他ID在本论坛继续活动。 以上版规细则,请各位在发帖之前多看看,所有活动务必做好安全措施,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和谐,专业的氛围! |
1、按照8264的有关规定,本版块不排斥商业活动,但商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本版块有关规定,否则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则封ID,严禁在本版继续发布活动。 赞同 2、本版新帖有“发起活动”和“发表帖子”两种格式。凡是活动(包括AA及商业)必须采用“发起活动”格式,除此之外都采用“发表帖子”格式。如果不符合格式要求,警告后直接删除帖子。 赞同 3、凡是活动发起人(包括AA及商业活动)必须是8264注册3个月以上的用户,注册3个月以下会员发布活动,必须提供带队履历经版主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基本赞同,建议有一定活动记录的队员才能发起发起为佳 4、活动召集帖(包括AA及商业活动) 必须含活动时间、出行方式、活动路线、线路特点、活动预算、装备要求、保险要求、免责声明等要素。 赞同 5、任何活动(包括AA及商业活动) 必须在活动结后一周之内在本版发作业帖,简单活动可以在活动帖中写作业。一次不发予以警告、二次不发封ID,严禁在本版继续发布活动。如果活动未成行,可向版主声明后免发作业帖。 赞同 6、严禁在帖子中出现其他户外网站的链接。 狭隘主义,很多资料需从其它网站取得,为方便队员查看攻略(且有些网站的贴子不允许转载),有时链接其它网站攻略是必须的。 7、AA活动必须在出行队伍中,设立领队和财务人员,活动结束后财务人员必须跟贴发布财务报告,否则发现一次警告、二次封ID。 赞同,建议AA活动财务人员不能为领队。 8、商业活动必须明确标注活动性质为商业,标明全部费用,对活动中的食宿行安排提供具体的标准,严禁打着AA的旗帜做商业活动欺骗驴友,一经被队员举报并查实,直接做封ID处理。 赞同,8264除AA和商业外还有介于二者之间的一费制,建议在活动标题或者活动贴第一栏明确标注何重性质的活动,以避免纠纷 9、任何活动的领队(包括AA及商业活动)必须严格做好队伍的管理和安全保障,一般活动(50人以下)按10:1左右的比例配备领队、收队和协作,大型活动(50人以上)必须按8:1左右的比例配备领队、收队和协作,且需要在召集帖中写明具体人选。 赞同 10、在本论坛辱骂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尊重版主,攻击本论坛,违反者直接封ID处理。 赞同,建议去除不尊重版主字样,论坛人人平等,难道可以不尊重其它人,版主高人一等? 11、若违反以上版规需要封ID,对于未参加活动的马甲将直接封ID处理,而对于参加过活动的ID将公示三天接受申诉后封ID。被封ID者禁止注册其他ID在本论坛继续活动。 赞同 良好的开始,祝8264广州越来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