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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四姑娘山9名失踪旅行者将承担3万搜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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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3 12:19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牵着小驴流浪 于 2011-10-14 09:18 编辑

 四川在线消息 (川报集团全媒体中心记者 吕澜希)四川省登协请求上级指示后决定,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救援费共计2.6万、登协4000元救援费,共计3万元需要驴友家属支付。省登协副秘长高敏表示:“这3万元只是让驴友承担了部分费用,比如请当地向导的费用、马匹费用和交通费用,而当地政府的支出已经减免。”
  上午,领导许宁和其他3名驴友家属来到省登协办公室表示,合情合理的费用他们的确应该承担,但是省登协必须出具参与救援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文件规定。高敏表示,他们目前正在整理所需资料和文件,下午将通知驴友前来办理具体手续。

发表于 2011-10-13 12:22 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牵着小驴流浪 于 2011-10-18 11:23 编辑

大家怎么看呢?
我是支持的,120出车也要钱不,不过也要防止天价拖车费那样的乱收费,希望相关法律尽快完善

尽管在四川四姑娘山失踪13天的14名登山者已安全出山,但“驴友”屡屡失踪乃至遇险,最终需要动用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搜救的户外旅游乱象,仍令人质疑:为什么“驴友”一次次视禁行警示不顾,非要冒险进入未开发的野外?巨额搜救开支由来自纳税人的政府资金承担——也就是说,用社会成本为个人探险买单,是否合适?
视频:四姑娘山搜救耗费10余万 驴友获罚500元来源:东方卫视《看东方》  九成认为应由驴友付费
  ■网络调查
  10月12日,失踪13天的14名登山者安全出山。这是十天内在四川发生的第二起登山遇险事件。10月2日,四川松潘县境内的雪宝顶山峰发生山难,两登山爱好者遭遇雪崩一死一伤。
  9月30日,由9名上海、浙江等地“驴友”和一名当地高山协作人员、4名背夫组成的14人户外登山团队,进入阿坝州四姑娘山海子沟后,失去联系。
  此前这批游客只有6人在四姑娘山户外活动管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申请自9月30日至10月2日到海子沟从事露营活动,而非穿越禁止通行的路线。为找寻这支失去联系的团队,相关部门耗资组织5批搜寻队上山。
  “驴友”在四姑娘山失踪事件引起很大反响,不少人纷纷表示质疑。新浪网友“青旗沽酒冉冉竹”说,中国的“驴友”要追求刺激,也要负担起责任,不能用社会成本为个人探险负责。
  在某门户网站,超过4200名网友就“驴友是否应该承担搜救费”进行的投票显示,40%的网友认为他们应该承担搜救费用,49%的网友认为“除了搜救费用还应该有所赔偿”,仅10%的网友反对“驴友”承担费用。
  坚称准备充足未陷险境
  ■被救驴友
  “驴友”对社会的质疑又是怎么看呢?
  上海“驴友”吉刘然说,“我们原计划走海子沟-犀牛海-龙岩-卧龙一线,定于10月7日返回成都。”团队过了龙眼平台后,选择了原本应该是最快的出山路线——从正河沟进入耿达,但随后发现,山洪冲毁了原来的路线,形成一条宽8米、深2到3米的河。
  出于安全考虑,团队决定爬上山脊出山。这意味着他们要绕一大圈,多翻两座峡谷,而且走的都是没人走过的路。龙眼沟一带植被茂盛,高山协作唐阳华和4名背夫不得不用斧头砍树开路,每前进一步都非常困难。
  “我们并非乌合之众”,吉刘然说,“我们之间认识最短的有八九个月,我们带了10天左右的食物,真正饿的时间不超过12小时”。队友除采摘野果外,还遇到了好心人准备的牛棚。“很多山里人家会为穿越者准备这样的牛棚,除了有生存用具外,还放有不少食物。尽管我们并非身临险境,但想到要家人朋友、要这么多人为我们担心,还是很难过。”
  “我们行动违规,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不应该临时更改线路,出发前应该如实申报。我们应该遵循户外管理,而不应该给大家造成困扰。”领队许宁承认,“要是了解得充分一些,不会走这条路线。现在反思,虽然准备充足,但从纯安全的角度考虑,我们还是应该走常规线路,这样安全系数更高。”
  吉刘然也说,团队事先对改道并没有准备,以至于之后被围困,“以后对路线的选择会更加成熟”。
  七成山难事故属违规
  ■专家披露
  “驴友”屡屡身犯险境,专家认为,“驴友”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在此次事件中,“驴友”不仅对改道没有准备,进山申报和主管部门“打马虎眼”,甚至还称对风景区管委会6月24日发出的暂时封闭“海子沟-龙眼-卧龙”穿越线路的公告并不知情。无论是对景区、路线的认知,还是硬件装备,都处于比较业余的状态,甚至还有一种“我不入禁区谁入禁区”的盲目自大情绪。
  上海旅游法制研究室特聘专家刘魏松说,在国外凡是具有探险内容的旅游活动,都由专业的旅行社或旅游公司组织,有非常强大的保障能力,是产业化、公司化运作的模式。登山专家高敏也说,对我国近3年的山难事故的统计显示,70%以上是违规的。
  监管责任模糊也是“驴友”屡屡出事的重要原因。刘魏松说,“现在大量的驴友攀爬活动还没有达到体育的范畴,不是登山活动,是自主出行带有探险性质的旅游,这里面就出现了法律和监管的空白”。
  事实上,“驴友”为了寻求刺激进入未经开发的景区,相关部门为此搜救“驴友”产生的巨额费用却大多数由政府买单。四姑娘山风景区管理局户外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曾凡荣说,仅四姑娘山风景区管理局因“驴友”违规登山花费的搜救费用,去年一年就花了30多万元。
  搜救费用
  应与国际接轨
  ■各方观点
  就野外旅行的乱象,专家认为,应多管齐下,从源头开始进行管理,在人道救助的同时,搜救费用以及事后的问责机制应与国际接轨。
  据新浪网友“青旗沽酒冉冉竹”介绍,她哥哥和朋友在美国爬雪山时,尽管是在允许攀爬的地区,但由于雪下得很大,进山不久相关部门就发出了禁令。他们之后遭遇雪崩,家属请求州政府救援队派人救援,对方同意救援,并和家属签订了自负费用的救援条款。在救援结束之后,他们每个人都需要上法庭接受质询是否行为过当,救援费用自付以及接受罚款。“救援费用是每个人4万美元,每个人还要接受5000美元的罚款,我哥之后还为此接受调查评估是否适合做社工。”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旅游系主任楼嘉军认为,应从源头抓起,明确监管的责任,尽快制定、颁布相关的管理条例。
  刘魏松认为,管理部门还应加强旅游目的地的管理,对可供野外探险的区域进行划定并按危险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比如,美国的黄石公园就给游客规划几个初、中、高难度的徒步线路,每条线路有详细说明,详细的警示,在路线中都有相应的、临时的住宿,发生危机情况下一些避难的场所,必备的物资,这些会有针对性地匹配给游客”


发表于 2011-10-13 12:45 3 只看该作者
漏洞很多!
发表于 2011-10-13 12:49 4 只看该作者
收费要看是公对私,还是私对私。
公对私是指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个人收取的费用,但这个收费必须具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以及定价。这是具有严格程序和法律效应的收费。
私对私是指民间通过被救方默许的救援支出,这就是老百姓所说的良心账,多些少些只要被救方认可就行。

按照四川省登协高敏的说法,什么正在整理所需资料和文件,那就是根本拿不出具体根据,现制定文件,再报各职能部门批准,估计也来不及了,有的根本批不下来,因为不符合法规程序。
发表于 2011-10-13 12:56 5 只看该作者
平时养着干啥用呢,一到关键时刻就收钱
既然可以收,民间可以成立商业救援队,批吗?
发表于 2011-10-13 13:21 6 只看该作者
younghost 发表于 2011-10-13 12:56 平时养着干啥用呢,一到关键时刻就收钱既然可以收,民间可以成立商业救援队,批吗? ...

是钱重要还是命重要?
另外请不要把社会的这种救援行为当成理所应当。。。
我只有一个观点,请自己为自己负责。
我建议你下次出行前给家里写一封责任书,你看谁会去救援。
发表于 2011-10-13 13:24 7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上的意见,每次探险前应该做好安全的准备。另外强烈支持能逃票就逃票。因为国内的各大景区,门票水涨船高,搂那么多钱难道都是为了景区治理吗?本人国庆去张家界,发现门票都要四百块,收那么多钱到底哪里去了。
另外户外就是一种带着危险的有挑战的活动,如果都安坐家里,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11-10-13 13:27 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piupiu鱼 的帖子

真的假的
发表于 2011-10-13 13:28 9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种公共安全事件,政府应该无偿救助。
发表于 2011-10-13 13:29 10 只看该作者
这是四姑娘山和当地媒体的炒作而已,驴友们完全被利用了,看看新闻媒体的所有稿件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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