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升600 米,难度不是很大,主要是适应和调整,但是,还没走一小时就已经全身湿透。途中经过检查站时有人告诉我们,之前过去5、6个中国人。他让我们去追,问他什么时候过去的,说三天前。 喔!艹!三天前你让我追,你会聊天不?要不是我背着大包小包的,看我会不会NENG死你。 昨天晚上的雨看来不小,路上都是水。路都变成溪流,有些类似墨脱。天上的太阳顶着,浑身湿透,小石子不断的跳进徒步鞋,真是不爽。中午休息需要调整袜子和裤子。渐渐离开公路走进山村小路,景色不错。潇洒哥尿急,非要去丛林草丛后躲着我们。至于嘛,小时候光着屁股满院子乱跑你还少干过?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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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aoyang95002 于 2014-12-6 14:10 编辑 看着我躺着没动,潇洒哥把吸满血圆滚滚肉唧唧还在蠕动的蚂蝗弄到了我的眼面前,我用力推开他伸过来的手杖,躲在半空中,对他说:松鞋带,脱裤子肯定还有! 在我们三个诚惶诚恐的折腾一番后,结果是这样的,在潇洒哥脱掉除了短裤以外的所有衣裤露出一身亮闪闪白肉之后,确认两脚踝中3弹,此刻弹孔流血不止,血流成河啊,可怜的潇洒哥。 另在鞋帮里找出3条蚂蝗,在裤脚管里抖掉2条。 我的鞋帮上也找到了两个可怜兮兮的没有找到心的方向的小蚂蝗。 Puspa因为是本地人所以蚂蝗没有骚扰他。一致认定就是潇洒哥在草丛里躲着我们撒尿时惹的蚂蝗。 我鞋上的蚂蝗肯定也是他传染的。不管了赖上他就是了!!! |
我和潇洒哥08年穿越墨脱也曾在恐怖的蚂蝗山中穿越一整天,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知道其实蚂蝗不可怕,惶恐的是不知身上什么地方还藏着几条蚂蝗的那种疑神疑鬼的胆战心惊。 现在让我们恐惧的是不知道地上藏着多少被我们抖落的蚂蝗,每个人都高高的跷着双脚不敢落地,只能像三只大猩猩在长凳和桌子之间走来走去。直到结束午餐,重新整装出发。 我们是下午13:30经过2012年我住宿的客栈,根据行走的进度,比上次提前了半天时间。行走速度似乎有些快,潇洒哥感觉脚掌疼痛,腰部使不上力,小腿也酸痛厉害。这让我有些担心,我和PUSPA商量后,考虑到高海拔和长线的因素,还是应该慢些走,毕竟这不是一两天就能完成的路线。 我还好,每天坚持5公里晨跑让我觉得体能充沛。只是不停的走了一天,脚掌也有些疼痛,我知道3天后这样的疼痛就会消失,还会越走越轻松。潇洒哥自然也是明白这个规律的,所以走得再难没有一句抱怨,只是慢慢跟在我们不远的后面。 即使速度减慢,我们仍然在下午3:00前就到了CHAMJE。这让我有更多时间在CHAMJE周边游走,拍了些喜欢的人文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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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MJE是一个小村子,几十户人家,都是矮矮的深灰色岩石搭建的房子,就在高高的大山脚下,窄窄道路两边散落些客栈和店铺,雨季徒步行者不多,自然门可罗雀。 一帮男孩子在路边的空地玩玻璃弹子,类似我们小时候玩的游戏,弹子撞到弹子即为赢,赢家得到输家的弹子。 只是手法不同,他们是把弹子放在中指上,用另一只手用力向后扳动中指,通过反作用力把弹子弹射出去,与我们食指拇指配合弹射弹子完全不同。 相同的都是全神贯注在弹子碰撞清脆的响声中,开心的赢家和耍赖的输家都在地上爬滚,一定是弄得浑身泥、满头是汗、裤兜装满赢过来的弹子,重重地把松紧带的裤子拽的露出半个小屁股丫才是过瘾,只是我小时候弄脏衣服回家一定会被请去吃竹笋炒肉,他们似乎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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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aoyang95002 于 2014-12-6 14:11 编辑
这样简单而丰富的生活方式让我看得羡慕不已。徒步者的内心注定是越走越孤寂的,因为走得时间长了,路就在心里,路有多远心就能走多远。 |
8月3日(第三天 Chamje1430-------Darapani 1942) 人一老就赖不了床。昨天晚上又下雨了,外面到处湿漉漉的,开门走进云雾里,迎面凉意沁骨,犹豫要不要多穿点衣裤。 |
穿着短裤露着双脚在丛林里走,即便不惹蚂蝗也会惹上火麻草(荨麻草),没人会注意到这草就在路边长得茂密。 每每膝盖擦过,“啊呀!!!。。。。。。”第一个叫的必定是PUSPA,几秒钟后是潇洒哥,再过几秒是我。 不是我们不留心啊,实在是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甄别,再有野草茂密盖路,无处躲藏。统一的想法就是:要扎就让它扎吧,痛痛还提神,要不实在是走得东倒西歪。这一路上只要听到叫声就知道遇火麻草了,只是大家都在心里默数一、二、三。。。。。。估算下一个中标的会在几秒后叫出声音来。 被火麻草擦过火烧火燎的疼,还不敢用手搓,据说用人奶可以减缓疼痛。。。。。。呵呵,算了,这话题隐了,聊不下去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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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洒哥两膝盖被火麻草扎得红灿灿的,像两个通红的苹果,因为他比我们更加粗糙皮厚,勇往直前是他的风格。 坏笑地问他痛不痛,他都懒得搭理我,走过那片丛林后靠着石头休息喘口气。 PUSPA 包里掏出一小袋零食,先递给潇洒哥,又递给我一些。是一些腰果、椰子肉等干果,挺不错的,可以补充点点能量。认真点可以看到椰子肉上、腰果上已经有些小洞洞了,有些絮粉渣渣,还有些小肉虫在洞里爬来爬去,在我犹豫要不要吃的时候,潇洒哥走过来靠着我,背着PUSPA把他手里的干果全部倒在我的手心。 喔!!!???这样都可以的啊!!!你是谁啊?我认识你吗?你怎么可以这样随便把小肉虫统统交给我? 太坏啦!@!@!@!这小子!@!@! 我看着PUSPA细嚼慢咽,真想问问,都这样的小肉虫可以吃吗? 看着别人吃得有滋有味,我也是醉了,即使椰子肉是潇洒哥的最爱,他都忍痛了,我还能怎样? 再次声明,这就是把生态系统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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