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官放火没问题啊,方便了游客的同时驴友也可以蹭蹭嘛。 另外一边不让驴友点灯也没问题啊,能保护一点是一点嘛。驴友多踩上一脚那个影响也是不可以忽略的。 不过这个公信力就是杠杠的了。 |
你刚才还说景区是州官放火呢,那人类占据大平原不都是州官放火? 怎么合法去景区的人是州官放火,而潜入保护区的反而是“偷偷点灯的百姓”?这什么逻辑?双重标准也得有标准啊 |
没错啊,在景区修缆车,修路,修房子一路修到3700的那些工人,还有在2000米或者3000米以上吃喝拉撒的工作人员,就算成是州官放火吧。他们心里可能不情愿背锅,我先道个歉。我表示,这些工程科学完美,对生态环境有很大促进作用。州官放火放得对,合规合法。 在2000米以上核心区留下肮脏脚印的驴友,可不就是违反禁令偷偷点灯的百姓吗?在2000米以上的海拔踩上一脚,对生态环境破坏多严重啊。 对了,我就是双重标准。 |